可见,承兑人或接入机构(接入行)作出应答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前提,系持票人在“提示付款期限(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,T+10)内”按期提示付款。也就是说,如果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,承兑人可以不做出应答,持票人的接入机构(接入行)也无需对承兑人做出代为应答动作,如持票人到期日前提示付款,票据到期日后10日内没有重新提示付款且承兑人未应答的,那么商票状态将一直持续为“提示付款待签收”,持票人无法取得承兑人的直接拒付证明。
票据质押申请:票据持有人可通过此功能提交"质押申请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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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:选择需质押票据,点击"申请"。
第三步:选择质押行信息,点击"质押申请"。
第四步:对质押信息进行确认无误后,点击"确定"。
第五步:提交成功,等待授权。
第六步:授权员至"授权中心"完成授权后,质押申请提交成功。
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重复背书咋办?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记载错误,如出现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与拟转让票据对象完全不同,或者被背书人名称出现错字、别字、简写等情况,在咨询承兑行后,则有背书人采取划红线更正、出具证明,被背书人同时出具证明等解决方法。
承兑汇票贴现是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,贴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;
(二)与出票人(或直接前手)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关系;
(三)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承兑汇票。